关于发布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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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6-08-29?16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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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综合业务管理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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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更好激励标准化工作自主创新,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我国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发布,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。2009年8月1日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.doc 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 2016年8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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